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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异龙湖外流域引水区甸中河上游小流域治理工程(二标段监理服务)

招标文件澄清补遗1号


致各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现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条“3、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现更正为“3、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二)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6条“1.拟投入本标段项目组所有人员(含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原件或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现更正为“1.拟投入本标段项目组所有人员(含委托代理人)近3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原件或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2)条,业绩中“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3分”现更正为“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3分”(四)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1)条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备高级职称得3分,高级以上职称得4分。”现更正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中级职称得2分,高级职称得4分。”

(五)本项目原计划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09时00分,现延期至2021年5月27日09时00分;

 

1.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①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石屏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13号

联系人:周永伟               

电话:0873-4858585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朝阳路云丰雅苑二单元301室

联系人:牟工

电话:16606986088

日期:2021年 5月 10日

 
 
 
收款单位: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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