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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大桥河新城至大河边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屏县大桥河新城至大河边段治理工程红河州水利局以红水许〔202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石屏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屏县大桥河新城至大河边段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30.56km,新建堤防长14.14km,护岸长3.16km,清障河长10.45km。工程新建6座人行桥,设置35处排涝口,10座取水涵管,13处亲水台阶。

2.2项目概算总投资:8673.82万元。

2.3招标范围:完成石屏县大桥河新城至大河边段治理工程各标段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内容的施工,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

2.4建设地点:石屏县。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招标方法: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九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拦标价(万元)

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

1189.106978

完成小箐段(T0+000~T10+000)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施工

1415.603283

完成新城段(K0+000~K1+430)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施工

868.852766

完成新城段(K1+430~K3+070)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施工

1140.496107

完成新城段(K3+070~4+550)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施工

1200.304135

完成新城段(K4+550~K12+000)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标段施工

1150.714912

完成大河边段+漫伞段(K16+700~K21+035/M0+000~M2+100)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标段监理服务

103.16

完成石屏县大桥河新城至大河边段治理工程全过程监理(按招标人实际委托范围进行监理)。

八标段质量检测

58.88

完成石屏县大桥河新城至大河边段治理工程所涉及的质量检测工作,并按相关规范和要求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

九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

48.68

完成石屏县大桥河新城至大河边段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审核项目法人制度、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完备性。(2)前期费用审计、施工图预算审核。(3)征地拆迁专项审计。(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包括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造价、进行施工方案优化的经济比选、审核暂定价材料及新增材料价格、审核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处理工程索赔及反索赔事项等。(5)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配合政府部门审计(如需要)等工作。(6)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审查。(7)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和到位情况;建设资金支出和使用情况是否合规;建设项目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公允性。(8)竣工阶段:竣工决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配合政府部门审计(如需要)等工作。(9)编制发包人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

注:本项目1至6标段施工要求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名多个标段,评审时按照开标顺序进行评审(开标顺序为一、二、三、四、五、六标段),若投标单位已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单位在后续标段中主要成员(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能与中标标段重复,经审查若出现重复招标人有权取消后续标段该投标单位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1至6标段均为工程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致,均需满足以下条件:

3.1.1资格要求

3.1.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3.1.1.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

3.1.1.4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且建造师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

3.1.1.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1.1.6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1.1.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等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1.1.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上述查询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间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1.2本项目1至6施工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七标段监理服务

3.2.1资格要求:

3.2.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水利部颁发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监理能力。

3.2.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提供2021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3.2.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八标段质量检测

3.3.1资格要求

3.3.1.1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金属结构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提供2021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3.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且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九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

3.4.1资格要求

3.4.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1.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提供2021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3.4.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4.1.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团队至少10人;工程审计人员不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财务审计人员不少于4人(含财务负责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

3.4.1.6财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3.4.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的企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

注:上述一至九标段所需具备的人员要求若因人员退休(包括提前退休)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08:00至2023年11月28日17:30(北京时间),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红河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

5.2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红河州”,网上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如下(同开标时间):

(1)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施工: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

(2)四标段施工、五标段施工、六标段施工: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

(3)七标段监理服务、八标段质量检测、九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

6.2开标地址: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注意事项: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操作失误或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此次投标;唱标结束后,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开标、唱标结果。

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注: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操作指南详见https://ggzy.yn.gov.cn/serviceGuide/index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http://www.ynslxh.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屏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县政府大楼

联系人:李存荣

电话:0873-4850658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个旧市星河路红河湾北门

联系人:卢靖

电话:15974713355

 
 
 
收款单位: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穿金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53050 1905066 00000 594
联系方式:0871-65631383

备案号:滇ICP备11004531号-1
昆明市沣源路1号清水佳湖小区(东门)11栋202、203室
电话:0871-6563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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