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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楚雄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已由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楚市发改批〔2021〕1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楚雄市水务局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楚雄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面向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楚雄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2.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楚雄州楚雄市境内。

3.项目建设及投资规模:

项目涉及15个乡镇(街道)、45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水源工程、水处理工程、输配水管网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25404.74万元。

4、项目实施机构:楚雄市人民政府授权楚雄市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监督项目的实施、运营等各项工作。

5、计划工期:计划建设工期60个月。

二、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

1.1楚雄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投建联合模式(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

本项目的股权结构为楚雄市人民政府授权出资代表占20%,中标人占80%;股权投资合作期限:长期;特许经营期限:暂定30年(不包含建设期);确定中标人后,由楚雄市人民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中标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法人机构并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运营;本项目资本金比例暂定为动态总投资的20%(最终以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公司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进行筹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需要及金融机构融资要求按时足额分批投入。

1.2 本项目仅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权利和责任。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投融资实力,且能提供满足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证明。

3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占股比例最大的投资方,联合体成员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5企业资质要求

5.1施工资质要求

5.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总承包的单位)根据承担的工作内容,负责施工总承包的单位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技术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运营的能力。

5.1.2企业负责人资格要求:

5.1.2.1投标人至少应配备: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由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备。

5.1.2.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及以上)。

5.1.2.3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2企业投融资资格要求: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具备为本项目投融资的资源,投融资能力证明为: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距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2个月内)或者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提供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5.3企业业绩要求:要求提供近五年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资或施工(在建或已完工均可)或运营类似项目(单项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类似项目)的1个业绩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可提交业绩材料,业绩可累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6、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2018-2020年度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不足四个月的出具证明材料,无需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或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7.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廉政自律承诺书,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8、其他要求:投标人对上传的公司电子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11月 1日至 2021 年 11月 5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有),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有)。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缴纳(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若为联合体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并在投标文件中扫描上传交纳凭证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1现金缴纳(转账或电汇):缴纳具体操作步骤(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cn/fwzn/xzzq?zqbh=11)如下:

使用注册CA证书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保证金账户转账或电汇,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市支行

账号:241006010400061930000000170

联系电话:08786087510

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所投标项目报名后,进入对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并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显示已绑定,即为缴纳成功。(若未绑定,将无法打印回执单,系统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gov.cn/fwzn/xzzq?zqbh=1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⑤采用现金缴纳(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须扫描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原件。

1.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保函的银行不得为村镇级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须扫描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

1.3保证保险: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标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

缴纳保证保险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楚雄州投标保证金网络投保分配流程》,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cn/fwzn/xzzq,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在“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系统http://www.ynzhuopu.com/”上完成注册、购买投标保证保险、支付保费使投标保险生效。

在交易系统上进入“投标保险保单——分配保证保险”进行保证保险分配,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投标保证保险保函、保险单(正本)。

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须扫描上传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保险缴纳回执原件、投标保证保险保函原件和保险单(正本)原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1月22日上午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2 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执行,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若不会操作的可自行携带上网WLAN和已安装相关系统工具的笔记本电脑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由相关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4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步骤请登录http://www.cxggzy.cn网址到“服务指南-中心指南-”中下载《楚雄州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八、特别说明

1.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业主单位负责制。招标人要会同代理机构建立防控处置和报告机制,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完成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检测体温,扫描“健康码”、“行程码”二维码,填报《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人员健康申报表》《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进场人员登记表》。

2.请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等)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佩戴口罩,在交易中心开标等候区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如有发热(体温大于等于37.3℃)、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港台地区和国外其他国家或地区)、14天内来自或途经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14天内来自或途经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地区(具体的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官方实时通报的为准)等应主动回避。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市水务局

地  址:楚雄市鹿城镇航空路242号

联系人:郭卫林

电  话: 1398786983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

联系人:路朝阳

电  话:0871-65630677/18088011046

电子邮箱:ynryzb@163.com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云南CA技术支持(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15758595225

行政监督单位:楚雄市水务局水利规划建设站

监督电话:0878-3124169

 
 
 
收款单位: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穿金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53050 1905066 00000 594
联系方式:0871-6563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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