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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已由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景发改审批【2021】95号 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景洪市水务局委托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面向国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2.2.建设地点:景洪市各乡镇(街道办)、各农场。

2.3.建设内容: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新建取水工程69件,新建提水泵站1座,新建热镀锌钢管输水管道339km,新建一体化水厂3座,新建PE管配水管网184km。

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141万m³/年,有效提升2.97万人水源不稳定及拉水送水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等达到新的农村饮水标准,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4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资本金暂按估算总投资20%测算(最终以金融机构要求为准)。剩余80%资金需求由招标确定的股权投资方投资,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融资解决。

2.5股权结构:政府授权主体持股比例20%。其余80%股权由招标确定的股权合作方持有,双方按持股比例进行出资。

2.6.计划工期:60个月。

2.7.合作期限:长期合作。

3、招标范围

景洪市水务局具体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监督项目的实施、监督项目的运营等各项工作。

3.1.项目实施

以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特许经营权实施本项目。本工程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本项目中标后,由社会资本方与地方政府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3.2.施工总承包

完成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作。

3.3.特许经营权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为社会资本方与地方政府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全面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并取得收益。特许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不包含建设期),收费范围包括本项目的供水受益区。项目公司具有项目供水的收费权(特许经营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股权投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机构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投融资实力,具备为本项目投融资的资源,投融资能力证明为: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距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2个月内),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提供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投融资能力证明可累加;

(3)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开始提供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不足六个月的出具证明材料,无需提供;

4.2施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机构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等)须提供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4)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开始提供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不足六个月的出具证明材料,无需提供;

(5)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0月1日至今)内承担过一件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包含临时)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近五年(2016年10月1日至今)内承担过一件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 其他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股权投资单位),拟投入本工程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在职员工并提供自2021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

4.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中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惩戒对象”或“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满足以上要求;

(2)施工单位信誉良好,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州(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双方),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职务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满足以上要求。

4.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股权投资单位)。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参与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供水保证率满足《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规范,达到饮水安全标准。

(2)特许经营:特许经营价格或收费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予以确定和调整。运营管理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

6、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至

2021年10月25日,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进行注册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并前往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领取CA数字证书。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后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可免费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10-86483801)。

7.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后,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图、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缴纳费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54526614@qq.com,邮件中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7.3招标文件费:1200.00元/份,售后不退。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要求的,将不再办理,视为放弃投标。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09时30分

8.2 地点:

8.2.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http://www.xsbnggzyjyxx.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8.2.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选择“现场解密”的投标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8.3其他注意事项:

8.3.1、投标人应对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进行加密的,视为无效标书),并在开标会上使用加密的数字证书(CA)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或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3.2、未按指定方式上传或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未按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8.3.3、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数字证书办理地址:西双版纳州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西双版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洪市水务局

招 标 人 地 址:景洪市嘎兰中路84号

联    系    人:方洪明

联  系  电  话: 0691-2140344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79号厚基大厦八楼   

联   系   人:         苟燕

电        话:    18088108619

 
 
 
收款单位: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穿金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53050 1905066 00000 594
联系方式:0871-65631383

备案号:滇ICP备11004531号-1
昆明市沣源路1号清水佳湖小区(东门)11栋202、203室
电话:0871-6563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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