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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一期)“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招标公告(2021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威信县人民政府授权威信县水务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威信县水务局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威信县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面向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威信县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一期)“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

2、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昭通市威信县境内。

3、项目建设及投资规模:

   3.1.马河水库工程:马河水库位于扎西镇干河村,水库总库容231.9万m³,总供水量201.9万m³,规模属小(1)型,工程任务为集镇和农村生活供水及农业灌溉供水为主,供水范围涉及扎西镇干河、长地2个行政村。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副坝、防渗坝、溢洪道、输水导流隧洞及库尾引水渠工程组成,灌区建筑物主要由主干管和1条支管组成。

  3.2.五库(黄水河水库、回凤水库、昌水岩水库、扎西水库及桂香沟水库)水系连通工程:五库水系连通工程通过整合现有水库、规划水库,实现水系连通,以提高供水安全,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主要通过工程措施,对黄水河水库、昌水岩水库、回凤水库、桂香沟水库和扎西水库,通过新建管道及已建管道,达到五座水库联合调动向威信县城及周边片区(扎西镇)供水1207.41万m³。本工程分为取水工程、泵站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和配水工程,新建黄水河水库至四水厂输水管道(1#输水管道)、昌水岩水库至已建二水厂输水管道(2#输水管道),新建设计规模2.0万m³/d净水厂一座,新建三条配水干管。

3.3、投资规模:马河水库工程概算总投资为 27899.93 万元。其中:枢纽工程投资 14498.77 万元、灌区工程投资4508.25 万元、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 8464.11 万元、水土保持投资 354.68 万元、环境保护投资 74.12万元。五库水系连通工程概算总投资30505.7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21157.00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775.76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投资669.08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902.37万元,独立费用2628.27万元,基本预备费1306.62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2030.5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14.6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921.44万元。(总投资以竣工决算审定为准,建设期贷款利息据实计入总投资)。

3.4.合作期限:股权合作:长期;

特许经营:30年,期满后另行协商。

3.5.项目实施机构:威信县人民政府授权威信县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项目选择股权合作方、监督项目的实施、运营等各项工作。

二、招标内容

政企股权合作创新模式(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

1、项目实施方式

为提高项目全寿命周期整合程度,根据威信县县委政府决策本项目以政企合作模式(股权合作+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实施。

中标后,由威信县人民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投资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项目法人并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营

2、特许经营权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并取得收益。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30年。项目公司具有项目水费收费权(特许经营权);收费范围包括本次新建项目及受水区范围内水利资产。

3、项目交易结构

3.1项目资本金

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公司各股东按照项目公司的各自持股比例进行筹集,按照工程建设进度需要及金融机构融资要求按时足额分批投入。项目资本金占动态总投资的20%(最终以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

3.2项目融资

项目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融资成本、融资期限以金融机构的融资合同约定为准。若项目公司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由各股东方按照“同股同权同责”原则,依法依规提供担保。

3.3政府各级财政资金及发行项目专项债

(1)政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投入项目,减少融资成本;

(2)如果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解决项目资金,股权合作方需按照专项债发行的要求,全力配合专项债的发行、承接、管理等各项工作,双方应协同做好专项债发行和缺口资金融资工作。

3.4股权结构

(1)威信县人民政府授权主体持股比例40%。其余60%股权由招标确定的股权合作方持有。

(2)除中央、省、市补助的资金外,县级人民政府和股权合作方分别投入的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股权合作方分别持有股权。

(3)股权合作方施工期间的工程费用不能作为股权,待工程完工经审计结算后再行计入股权。

(4)其他要求

1)岀资人应为中选股权合作方,未经招标人同意,股权合作方不得自行指定其子公司代为出资或持股。

2)若股权合作方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引入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本项目的,应当遵守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相关规定。

4、回报机制

(1)水费收取

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并收取水费,或委托经各方协商确定的第三方单位收取。

(2)项目投资收益

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通过售水(包括城市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市政用水、农村饮用水、灌溉用水等形式)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取一定收益,优先满足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运营成本。

(3)政府支持

威信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省政府提出的“三个全面”工作,招标确定的股权合作方予以全力配合,并出台相应文件,以收取的水费作为项目运营支出和股东方收益及项目贷款还款等的资金来源;运营期间,项目公司通过水费应收尽收来支付金融机构还本付息及项目运营成本。政府出台水价补贴政策,实现水费收取全覆盖,确保企业运行成本、还本付息资金需求。

5、定价机制

政府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用水户承受能力和工程良性运行的因素,制定合理的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特许经营期内,政府方应结合具体情况建立水价补贴机制,让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

6、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权利和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任务。在本项目建设期间,应积极主动推进工程建设如期进行,不得以项目公司的资金问题恶意停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

1.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权利和责任。

1.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投融资实力,且能提供满足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证明。

1.3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占股比例最大的投资方,联合体成员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2. 资质要求

2.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总承包的单位)根据承担的工作内容,负责施工总承包的单位其资质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技术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运营的能力。

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①(马河水库工程):

至少应配备:投融资负责人一名,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负责人一名。

拟派投融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会计师或经济师),或是具备咨询师(投资)证书,(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主要的投融资方提供)。

拟派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且具备一个类似水利工程业绩。(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总承包方提供)。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总承包的单位提供)。

项目②五库(黄水河水库、回凤水库、昌水岩水库、扎西水库及桂香沟水库)水系连通工程):至少应配备:投融资负责人一名,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负责人一名。

拟派投融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会计师或经济师),或是具备咨询师(投资)证书,(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主要的投融资方提供)。

拟派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且具备一个类似水利工程业绩(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总承包方提供)。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总承包的单位提供)。

注:项目①与项目②需配备不同的两套施工及技术人员。

3. 投融资能力

3.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0年年末资产负债率须小于75%(不含75%);

3.2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投融资的资源和经验,投融资能力证明为: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距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2个月内)、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不低于5亿元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投融资能力证明可累加)。

4. 企业业绩

要求提供近五年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资或施工(在建或已完工均可)或运营类似项目(单项金额不少于4亿元的水利项目)的2个业绩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可提交业绩材料,业绩可累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5. 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任意一方)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状况良好。

6. 信誉要求

6.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6.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廉政自律承诺书,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7. 其他要求

7.1 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要求,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和《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下载地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zt.gov.cn/lanmu/zwgk/contents/1904/159458.html)报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子邮箱ztxysc@126.com),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并审查后,于项目开标当日上午9时前向交易中心统一反馈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情况,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未按时提供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 投标人对上传的公司电子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24日09:00时至2021年0929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209:30时止。

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递交网址:http://ztggzyjy.zt.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不再要求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

七、开标方式

1.开标方式:网上远程开标

2.投标人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15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招标人)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870-2221602,010-86483801。

注: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否则将不能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

八、特别说明

1.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业主单位负责制。招标人要会同代理机构建立防控处置和报告机制,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完成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检测体温,扫描“健康码”、“行程码”二维码,填报《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人员健康申报表》《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进场人员登记表》。

2.请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等)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佩戴口罩,在交易中心开标等候区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如有发热(体温大于等于37.3℃)、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港台地区和国外其他国家或地区)、14天内来自或途经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14天内来自或途经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地区(具体的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官方实时通报的为准)等应主动回避。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昭通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t.gov.cn)、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上发布,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913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威信县水务局

地  址:威信县长征路236号

邮  编:6579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28835218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

联系人:计叶坤

电  话:18088326160

传  真:0871-65630677

电子邮箱:ynryzb@163.com

 
 
 
收款单位: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穿金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53050 1905066 00000 594
联系方式:0871-65631383

备案号:滇ICP备11004531号-1
昆明市沣源路1号清水佳湖小区(东门)11栋202、203室
电话:0871-6563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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