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鹤庆县枫木河水库工程(第十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鹤庆县枫木河水库工程已由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规计许〔201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鹤庆县枫木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5329320152537649,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100763898197X。监督和审核部门:鹤庆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鹤庆县枫木河水库工程(第十六标段)。 2.2项目概况:云南省鹤庆县枫木河水库工程位于鹤庆县金墩乡境内,漾弓江与枫木河交汇口上游约960m处,为新建Ⅲ等中型水库工程,水库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由由大坝、输水隧洞、右岸泄洪冲沙(兼导流)隧洞和左岸溢洪道组成,坝型为粘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64m,坝顶高程2084.50m,坝顶宽8m,坝顶长279m,总库容1284.4万m³,年供水量2727.1万m³。输水工程由总干渠、松桂干渠和六合干渠组成,输水线路全长43.616km,其中总干渠长11.699km,松桂干渠长6.455km,六合干渠长25.462km。工程建设任务是解决漾弓江下游右岸金墩乡、松桂镇和六合乡14个村委会4.97万亩农田的灌溉用水。工程规模为中型,概算总投资73675.53万元,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8个月。 2.3 招标范围: (1)鹤庆县枫木河水库工程招标阶段及施工图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水库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变更工作、景观设计工作); (2)水土保持工程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全部设计工作和设计变更工作(含勘察); (3)环保工程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全部设计工作和设计变更工作。 2.4建设地点:鹤庆县金墩乡、六合乡、松桂镇。 2.5招标规模:鹤庆县枫木河水库工程招标阶段及施工图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水库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变更工作、景观设计工作)的费用为1174.22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全部设计工作和设计变更工作(含勘察)的费用为20万元,环保工程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全部设计工作和设计变更工作的费用为9万元。 2.6资金情况:已落实。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现行规程规范的要求;且使用年限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要求。 2.8服务周期: (1)勘察周期: ①招标阶段的勘察工作,自招标人下达工作任务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 ②施工图阶段的勘察工作,自招标人下达工作任务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 ③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图阶段的勘察工作,自招标人下达工作任务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 (2)设计周期: ①招标阶段的设计工作,在招标方案批准后45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②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在满足施工的前提下,根据招标人的要求15日历天内分期分批提交设计成果; ③水土保持工程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自招标人下达工作任务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④环保工程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自招标人下达工作任务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年度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至今)内承担过不少于1件中型及以上规模的水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近五年(2013年至今)内担任过不少于1件中型及以上规模的水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年 8 月 27 日至2018年 8 月 31 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5.2报名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二号服务大厅报名接件窗口(鹤庆县城云鹤镇花园小区25号原宣传文化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3现场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和职称证原件、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 (2)并携带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各两套。 注: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同时不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应出示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逾期报名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换。 5.4招标文件自发售之日起发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在发售招标文件的五个工作日内未购买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停止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5.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12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庆县枫木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860872362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江东时代花园二期二环东路下河埂时代花园A栋20层2001号 联系人:李国涛 电 话:18388489409 |